台湾法律允许重婚,条件有限
台湾地区之法律,允许重婚,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台湾地区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结婚:
(一)男女双方均年满二十周岁。
(二)男女双方已经合法离婚,或者男女双方没有子女,且经对方同意。
(三)男女双方为近亲,如兄妹、姐弟、姐姐兄弟、弟弟姐妹等。
台湾法律允许重婚,条件有限 图1
(四)男女双方为 already married person 的配偶,且经对方同意。
台湾地区婚姻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结婚:
(一)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如父母子女等。
(二)男女双方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等。
(三)男女双方为已经离婚的人,且对方已经再婚。
台湾地区婚姻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婚姻无效:
(一)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如父母子女等。
(二)男女双方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等。
(三)男女双方为已经离婚的人,且对方已经再婚。
台湾地区婚姻法规定,已经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次结婚。但是,如果男女双方符合本条款、第二款或者第三款的规定,婚姻关系将会终止,夫妻双方可以重新结婚。
台湾地区婚姻法规定,禁止重婚,本条不适用于已经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再次离婚的情况。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可以再次结婚,但必须符合本条款、第二款或者第三款的规定。
台湾地区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并应当由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已经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离婚证。
台湾地区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婚姻,禁止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方式进行婚姻。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