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未重婚:揭秘知乎上的那段令人震惊的重婚事件》

作者:做个头发 |

近日,一则关于重婚的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该事件牵涉到知乎网上的一段回答,引发了社会对于重婚问题的深度思考。结合我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剖析,以揭示其中的法律问题。

事件回顾

2021年10月,知乎用户“@吃素”发布了一则回答,提到了一起令人震惊的重婚事件。据其描述,该事件涉及两位互联网名人,分别为网络红人“波哥”和知名作家“三毛”。据称,两人曾经结过婚,后因感情破裂,波哥与三毛在2018年离婚。离婚后波哥却与三毛宣布重婚,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系列的“证据”。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关系无效:(一)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目标;(二)一方已经死亡;(三)一方已经丧失了人身自由;(四)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不能正常与人交往;(五)由于其他原因,不能维持婚姻关系的。”从该条规定的角度来看,波哥与三毛的重婚行为显然不符合我国法律对于婚姻关系的要求。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波哥在2018年时已经超过法婚年龄,其与三毛的重婚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关系可以解除:(一)因感情不和;(二)一方已经死亡;(三)一方已经丧失了人身自由;(四)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不能正常与人交往;(五)由于其他原因,不能维持婚姻关系的。”从该条规定的角度来看,波哥与三毛的重婚行为并不属于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婚姻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不予登记。”波哥与三毛的重婚行为显然不符合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要求。

波哥与三毛的重婚行为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要尊重婚姻,珍惜婚姻,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让我们看到了网络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在互联网时代,我们需要更加关注法律问题,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以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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