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重婚规定》全文发布:规范司法实践中重婚纠纷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为正确、公正、及时地审理重婚纠纷案件,维护家庭和谐,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条 的范围和定义
本规定所称重婚纠纷,是指已经结婚的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离婚并已经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或者在离婚后,一方再次与另一方结婚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重婚,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与第三者发生婚姻关系,或者在离婚后,一方与另一方重立婚姻关系。
第二条 的处则
处理重婚纠纷,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第三条 处理程序
重婚纠纷的处理,应当依法进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当事人双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审查: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是否已经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是否已经办理重婚登记等。
(三)调解:人民法院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四)审判:如果当事人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判,审判程序按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
第四条 处理方式
(一)离婚: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二)追认重婚:对于已经办理重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重婚关系。
(三)解除重婚关系:对于已经办理重婚登记,但当事人一方不认可重婚关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解除重婚关系。
第五条 法律适用
处理重婚纠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六条 效力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之前的有关重婚纠纷处理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人民法院重婚规定》全文发布:规范司法实践中重婚纠纷的处理 图1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