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能否构成重婚的界定与判断》

作者:夏树繁花 |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婚姻家庭问题涉及到法律诉讼。关于事实婚姻能否构成重婚的界定与判断,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结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及其与重婚的界定进行详细探讨,以期为实践中的法律工作者提供指导。

事实婚姻的界定与构成要件

(一)事实婚姻的界定

事实婚姻,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夫妻双方在未经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一定时间,并依法享有夫妻权利和承担夫妻义务的一种婚姻形式。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事实婚姻:(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但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的;(二)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自婚姻法规定的条件的实现之日起算。”

(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1. 夫妻双方自愿。事实婚姻的成立依赖于夫妻双方的自愿,双方均应出于真诚的意思表示,共同建立起婚姻关系。

2. 符合法定的年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婚姻法》第7条也规定,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自婚姻法规定的条件的实现之日起算。

3. 未办理结婚登记。事实婚姻的成立不需要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办理结婚登记。

4. 共同生活。事实婚姻的成立以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为条件。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依法享有夫妻权利和承担夫妻义务。

事实婚姻与重婚的界定与判断

(一)重婚的界定

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夫妻在未经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再次建立起婚姻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婚:(一)结婚前,双方已有子女的;(二)结婚前,一方已有婚姻关系的;(三)结婚前,双方已有婚姻关系的,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

(二)事实婚姻与重婚的判断

1. 重婚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重婚必须是在结婚前已经存在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再次建立起婚姻关系,而事实婚姻并不需要具备重婚的条件。

2. 夫妻双方在重婚前必须没有子女。如果夫妻双方在重婚前已经有子女,则不能构成重婚。

3. 夫妻双方在重婚前必须没有婚姻关系。如果夫妻双方在重婚前已经有婚姻关系,则不能构成重婚。

4. 夫妻双方在重婚前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双方在重婚前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不能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是婚姻法所保护的一种婚姻形式,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在判断事实婚姻能否构成重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只有正确界定事实婚姻与重婚,才能为婚姻家庭问题的处理提供准确的指导。

《事实婚姻能否构成重婚的界定与判断》 图1

《事实婚姻能否构成重婚的界定与判断》 图1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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