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以第二个孩子为对象的探讨

作者:☆℡ |

在我国《刑法》中,重婚罪是一个重要的婚姻犯罪。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规定,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又与另一女子结婚,构成犯罪。对于重婚罪的构成要件,理论和实践均存在诸多争议。有观点认为,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结婚为要件;也有观点认为,只要行为人具有与已婚女子结婚的意思,即可构成重婚罪。本文以第二个孩子为对象,探讨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 行为人已经结婚

重婚罪的行为人必须已经结婚,即与他人建立了婚姻关系。如果行为人尚未结婚,那么其与另一女子之间的行为不能构成重婚罪。

2. 行为人有与已婚女子结婚的意思

重婚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与已婚女子结婚的意思,即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已经结婚,并且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并没有与已婚女子结婚的意思,那么其行为不能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以第二个孩子为对象的探讨 图1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以第二个孩子为对象的探讨 图1

3. 第二个孩子为对象

重婚罪的实施对象是第二个孩子。如果行为人将与已婚女子结婚的对象替换为其他孩子,那么行为就不能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的探讨

1. 结婚为构成要件的观点

有观点认为,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结婚为要件。该观点的主要依据是,《刑法》中关于重婚罪的定义,即“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又与另一女子结婚,构成犯罪”。从这个定义来看,似乎结婚是构成重婚罪的本质要件。从逻辑上讲,如果行为人尚未结婚,那么其与另一女子之间的行为就不能构成重婚罪。

2. 结婚为要件并允许 Exception 的观点

有观点认为,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结婚为要件,但允许存在 Exception。该观点的主要依据是,《刑法》中关于重婚罪的定义,即“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又与另一女子结婚,构成犯罪”。从这个定义来看,似乎结婚是构成重婚罪的本质要件。但行为人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可能存在 exception。行为人可能因为感情破裂、夫妻感情不和等原因,希望结束婚姻关系,与他人结婚。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构成重婚罪。

3. 以第二个孩子为对象的探讨

本文以第二个孩子为对象,探讨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从实践来看,对于行为人而言,与其与他人结婚相比,将 second child 作为对象更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将个孩子视为自己的亲生子女,对于第二个孩子可能没有这样的情感。以第二个孩子为对象,有助于更好地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结婚为要件,但允许存在 Exception。行为人必须具有与已婚女子结婚的意思,且以第二个孩子为对象。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将个孩子视为自己的亲生子女,对于第二个孩子可能没有这样的情感。以第二个孩子为对象,有助于更好地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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