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疑云:与他人生育孩子是否算重婚?》

作者:远距离恋爱 |

在现代社会,随着人们观念的不断更新,婚姻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许多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方未能生育孩子。此时,若其中一方与其他人发生了婚姻关系,并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是否应视为重婚之子女?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重婚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重婚,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就已经丧失了婚姻关系,而又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的行为。重婚是一种严重破坏婚姻的行为,我国《婚姻法》对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婚:(一)男女双方已经结婚,又与他人结婚的;(二)男女双方原为夫妻,未经离婚而与第三方结婚的。”

生育孩子的法律地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生育的孩子,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生育子女的,为夫妻双方的子女。”

与与他人结婚的关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与第三方发生婚姻关系并生育了孩子,这个孩子应视为重婚之子女。因为这种行为已经丧失了婚姻关系的本质,属于重婚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重婚的,自始至终不认婚姻关系的子女为重婚子女。”

《重婚疑云:与他人生育孩子是否算重婚?》 图1

《重婚疑云:与他人生育孩子是否算重婚?》 图1

重婚子女的法律地位

重婚子女在法律上与非婚生子女一样,应视为父母双方的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与他人生育孩子,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丧失婚姻关系的本质,那么这个孩子不应视为重婚之子女。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丧失了婚姻关系的本质,那么这个孩子应视为重婚之子女。在法律上,重婚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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