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争议:小三生 child 是否构成重婚?
重婚争议:小三生child是否构成重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观念和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重婚争议越来越多地被人们关注。尤其是在重婚争议中,涉及到小三生child是否构成重婚的问题,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一些参考。
重婚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重婚,是指在合法婚姻关系基础上,一方或者双方再次结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婚:
(一)男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而婚姻登记机关已经依法接受了申请的;
(二)女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而婚姻登记机关已经依法接受了申请的;
(三)已经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又申请结婚的;
(四)已经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又与第三方结婚的。
从上述规定来看,重婚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重婚行为的发生必须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重婚行为的主体必须一方或者双方;(3)重婚行为的方式必须是申请结婚。
小三生child是否构成重婚的判断标准
在判断小三生child是否构成重婚时,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1)是否已经结婚。如果和小三尚未结婚,那么生child不构成重婚;(2)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和小三已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child,那么生child可能构成重婚;(3)是否已经申请结婚。如果和小三已经申请结婚,那么生child不构成重婚。
小三生child是否构成重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判断时,应结合重婚的构成要件,从是否已经结婚、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已经申请结婚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只有当以上条件都满足时,才能认定小三生child构成重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