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牵出诈骗: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探析

作者:不如绿了他 |

在当代中国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婚姻家庭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逐渐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重婚牵出诈骗”这一现象尤为引人注目,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治秩序,更是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了直接侵害。本文旨在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出发,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探讨“重婚牵出诈骗”的法律适用问题。

“重婚牵出诈骗”的基本概念与法律关系

重婚牵出诈骗: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探析 图1

重婚牵出诈骗: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探析 图1

“重婚牵出诈骗”,是指行为人在婚姻登记过程中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而言,指的是以结婚为名实施诈骗行为,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欺骗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重婚属于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而诈骗罪则属于侵犯财产罪的一种。虽然两罪的法律定性不同,但在些案件中,二者可能存在密切关联。“重婚牵出诈骗”的犯罪模式通常是行为人利用婚姻登记程序的法律效力,虚构身份信息或隐瞒已有婚姻状态,从而骗取对方的信任并实施诈骗。

(一)重婚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1. 概念界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已有合法配偶,仍然与他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 构成要件分析

(1)主体方面:重婚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一般主体”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已有配偶者;二是虽然没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其办理婚姻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员。

重婚牵出诈骗: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探析 图2

重婚牵出诈骗: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探析 图2

(2)主观方面:重婚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或对方有配偶而仍然实施结婚行为,具有破坏合法婚姻关系的故意心态。

(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与他人成立事实婚姻或者登记婚姻的行为。

(二)诈骗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1. 概念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 构成要件分析:

(1)主体方面: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行为时,已经预见到其行为会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3)客观方面:行为人采取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导致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此处分割或交付财物。

“重婚牵出诈骗”案件的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重婚牵出诈骗”的案件往往呈现出以下特点:

1. 犯罪手段隐蔽性高

行为人通常会利用虚身份信息理婚姻登记,或者故意隐瞒其已有配偶的情况。这种犯罪行为不仅规避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程序,还给被害人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个人权益损害。

2. 法律关系错综复杂

在这类案件中,往往既涉及重婚罪,又涉及诈骗罪的相关认定问题。如何准确界定两者的界限,避免出现定性错误或罪名遗漏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3. 据收集难度大

由于此类案件的犯罪手段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往往缺少直接据支持,导致侦查机关在收集据时面临诸多困难。行为人通常会销毁相关诈骗据,或者利用网络交友平台实施诈骗,增加了案件侦破的难度。

(一)重婚罪与诈骗罪的竞合问题

1. 法条竞合

在“重婚牵出诈骗”的案件中,可能出现重婚罪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根据刑法理论,这种情况应遵循特别法条优先适用的原则,即当个行为符合两个以上法条时,应当选择特殊、具体的法条进行定罪处罚。

2. 想象竞合犯

如果行为人实施的重婚行为与诈骗行为虽然具有不同的犯罪构成,但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因果关系,则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这种情况下,应当从一重罪论处。

(二)“重婚牵出诈骗”案件的据审查

1. 婚姻登记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记录是认定重婚事实的重要依据。司法实践中,需要重点审查婚姻登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所记载的信息客观、准确。

2. 诈骗行为据

对于诈骗犯罪的认定,则需要收集和固定相关财产转移记录、通讯工具聊天记录、转账凭等据材料,用以明被害人因受骗而遭受了财产损失的事实。

3. 人言与被害人陈述

侦查机关还应注重收集婚姻介绍人、亲友目击者的言,以及被害人的报案陈述,这些言辞据对于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具有重要作用。

“重婚牵出诈骗”案件的法律完善建议

针对司法实践中“重婚牵出诈骗”案件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

1.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事前审查

建议在婚姻登记环节引入更加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技术手段,通过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征信记录查询等方式,提高发现虚假婚姻登记的能力。

2. 加大对重婚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发布指导性案例的方式,进一步明确重婚罪与诈骗罪的法律适用标准,确保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惩治效果。

3. 完善据收集指引

针对“重婚牵出诈骗”案件的特点,机关应当制定专门的取指南,规范线索摸排、据固定等侦查活动,提高案件侦破率和起诉的成功率。

4.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利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婚姻法律知识和防范诈骗技巧,减少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几率。

案例分析

(一)典型案例简介

2019年,发生一起“重婚牵出诈骗”案件。被告人张在与妻子李登记结婚后,又以虚构的“王”的身份通过网络交友平台认识了被害人赵,并谎称自己离异单身,在获取信任后以结婚为名骗取赵人民币50余万元。

(二)法律适用分析

1. 重婚的认定

张在已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隐瞒真相与他人理“假离婚”手续并虚构婚姻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

2. 诈骗罪的认定

张利用虚假身份和婚姻信息,以结婚为名骗取被害人的财产,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3. 法条竞合问题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特别法条优先适用的原则,直接适用重婚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对于张通过虚构婚姻信息实施诈骗的行为,则应当作为诈骗罪的结果加重情节加以考量。

与建议

“重婚牵出诈骗”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不仅关系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婚姻关系的信任和尊重。司法机关应当严格依法案,确保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一)

“重婚牵出诈骗”案件是典型的刑法适用疑难问题,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和工作机制。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又要妥善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建议

1. 建议出台专门指导意见,明确“重婚牵出诈骗”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

2. 规范婚姻登记审查程序,在技术层面提高发现虚假婚姻信息的能力。

3.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建设,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重婚牵出诈骗”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只有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才能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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