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与重婚——法律适用及比较分析

作者:暴力萝莉 |

破坏军婚与重婚:概念、法律适用及 comparison 的全面解析

破坏军婚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该罪名的核心在于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不受侵犯,维护内部的稳定和纪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的规定:“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条款进一步明确了破坏军婚罪的具体适用范围。

(一)主观要件

破坏军婚与重婚——法律适用及比较分析 图1

破坏军婚与重婚——法律适用及比较分析 图1

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故意的心理状态。具体而言,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且出于故意与之同居或结婚。如果行为人因被骗而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则因其缺乏故意的心理状态,不能认定为破坏军婚罪。张三在不知道李四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与其结婚,后发现真相并主动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张三不能构成破坏军婚罪。

(二)客观要件

破坏军婚与重婚——法律适用及比较分析 图2

破坏军婚与重婚——法律适用及比较分析 图2

破坏军婚罪的客观行为包括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结婚。无论是同居还是结婚,只要行为人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就构成该罪。李四作为现役军人的妻子,与王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王五明知李四是现役军人配偶,则王五构成破坏军婚罪。

重婚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重婚罪是指已婚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条款明确了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观要件

重婚罪要求行为人具备故意的心理状态。无论是已婚者本人重婚,还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人均需具备故意的心理状态。赵六在明知钱某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其登记结婚,则赵六构成重婚罪。

(二)客观要件

重婚罪的客观行为包括已婚者再行结婚或者与未婚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且具备故意的心理状态,就构成重婚罪。钱某在丈夫服役期间,与他人登记结婚,则钱某构成重婚罪。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 comparison

(一)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

破坏军婚罪的适用范围更为狭窄,仅限于现役军人配偶的婚姻关系。而重婚罪适用于所有已婚者。李四是现役军人的妻子,李四与王五结婚,则王五构成破坏军婚罪;但如果李四并非现役军人妻子,则王五与李四重婚仅构成普通重婚罪。

(二)法定刑的不同

破坏军婚罪的法定刑通常较轻,主要为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而重婚罪的法定刑可能更重,最高可至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张三破坏现役军人配偶婚姻关系,情节恶劣,则可能面临拘役;而钱某与已有配偶者结婚,则可能面临最高两年的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严格区分两罪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区分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如果现役军人配偶与他人登记结婚,其配偶也实施了重婚行为,则应认定为破坏军婚罪和重婚罪。

(二)加强对军人婚姻权益的保护

现役军人在履行国家职责的其婚姻关系应当受到特殊保护。司法机关应通过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增强对军人配偶婚姻权益的认识。

与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知,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虽然在构成要件和法定刑上存在差异,但都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严格保护。对此,在实践操作中,应加强对军人配偶婚姻权益的认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军人家庭的和谐稳定。也应当通过加强法律宣传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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