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不予追究的情形有哪些?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作者:野猫梁上走 |

在婚姻家庭领域,重婚罪是指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规定,与他人结婚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中,并非所有涉嫌重婚罪的行为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探讨重婚罪不予追究的情形。

概述

重婚罪作为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犯罪类型,具有鲜明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惩戒性。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两个方面:

1. 主观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或自己已有配偶仍执意与之结婚。

重婚罪不予追究的情形有哪些?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1

重婚罪不予追究的情形有哪些?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1

2. 客观行为:通过合法形式完成婚姻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部分重婚案件基于特定事实或情节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情形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司法的宽严相济原则。

重婚罪不予追究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结合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案例,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受害人明确表示谅解或自愿和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表示愿意和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损失,则可以适用调解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

具体到重婚案件中:

1. 如果原配 spouse(配偶)对重婚行为表示谅解,并且同意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2. 加害人能够主动承认错误,退赔因重婚引发的财产损失;

3. 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检察机关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情节显着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

司法实践中,“法有明文规定”的原则要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适用刑罚。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在处理重婚案件时应当注意区分情节轻重:

1. 如果行为人原本并不清楚对方身份状态,误以为其未婚的情况下与之结婚,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2. 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情形,双方仅短暂同居并未生育子女,或者双方已自行解除关系等。

(三)加害人具有从宽情节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重婚案件中,行为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宽处理:

1. 自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

3. 初犯、偶犯:行为人一贯表现良好,首次违法且情节较轻。

(四)适用相对不起诉或存疑不起诉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如果发现案件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具体到重婚案件:

1. 如果无法证明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如行为人确实是基于错误认识与他人结婚);

2. 未能收集到充分证据界定重婚的事实成立;

3. 当相关事实和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时,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

(五)特殊主体不予追究

根据《刑法》总则和分则的有关规定:

1. 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未满16周岁)的行为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2. 具有严重精神病障碍的行为人在发病期间无法辨认自身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重婚案件中,精神疾病患者在作案时是否具备辨认能力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程序确认。

(六)适用《婚姻法》特殊规定

根据相关解释,对于那些可以通过《民法典》解决的婚姻家庭矛盾,应当尽量通过民事途径调处。

1. 如果重婚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家庭破裂,可以由法院调解处理;

2. 若调解不成,则可通过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七)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赔

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能够真诚悔过并积极退赔损失的行为人可以从宽处理。具体到重婚案件中:

1. 行为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

2. 主动赔偿因重婚导致的财产和精神损害。

相关法律依据

(一)基本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以上手续的,不视为夫妻。”

(二)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七十一条:

明确了可以适用和解程序的情形;

规定了不起诉的具体条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重婚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强调要区分情节轻重;

对于受害人谅解的加害人一般不提起公诉。

(三)相关指导案例

第号指导案例:明确因家庭矛盾引发的重婚案可以适用不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号指导案例:说明了在一定条件下对重婚行为从宽处理的具体情形。

司法实践中的注意事项

(一)案件管辖问题

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类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此类案件应当由受害人自行提起公诉;如果受害人因特殊原因无法自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介入。

(二)证据收集和固定

办理重婚案件时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关键证据:

1. 证明原配 spouse身份的结婚证、户口簿等;

2. 证明行为人与第三人婚姻关系的事实证据(如结婚登记记录、共同生活照片、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

3. 受害人的谅解书或和解协议。

(三)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对于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自行主张权利的受害人,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当注重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保护。

重婚罪不予追究的情形有哪些?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2

重婚罪不予追究的情形有哪些?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2

重婚罪作为破坏家庭关系的重要犯罪类型,其处理既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又需充分考虑社会影响和人情世故。司法实践中,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应当尽可能通过调解手段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未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治理机制的不断完善,相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会更加公正合理。

(全文共计12850余字)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婚姻家庭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