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关于彩礼返还指导意见的应用与实践》

作者:各不打扰 |

彩礼,作为我国传统婚姻习俗的一部分,自古以来就在婚姻家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彩礼的性质和功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中院针对彩礼返还问题,发布了一系列指导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司法作用,保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前或者结婚过程中,一方为另一方给予的金钱、财物以及其他价值物品。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彩礼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彩礼返还问题主要涉及以下法律依据:

1. 《婚姻法》第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夫妻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2. 《婚姻法》第八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的专用财产;(三)一方的继承或者赠与所得;(四)夫妻约定为一方财产的其他财产。

3.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财产的以下是相互义务:(一)共同经营家庭;(二)共同管理家庭财产;(三)共同承担家庭生活费用;(四)共同处理家庭事务。

4.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夫妻一方申请对方返回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彩礼返还的意见与实践

1. 彩礼返还的意见

(1) 尊重当事人意愿。彩礼返还诉讼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充分考虑夫妻双方的感情,以维护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

(2) 严格依法返还。彩礼返还诉讼中,人民法院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判决彩礼的返还问题。对于涉及 multi 的彩礼,应按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贡献比例进行返还。

(3) 保障妇女权益。在审理彩礼返还诉讼时,应充分发挥妇女权益保障作用,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2. 彩礼返还的实践

(1) 法院案例

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彩礼返还纠纷案。案中,原告小芳与被告小明于 2018 年结婚,婚礼后,小明因欠下巨额债务。小芳随后向法院提起彩礼返还诉讼,要求小明返还彩礼 10 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小明因欠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应返还彩礼。法院判决小明无需返还彩礼。

(2) 法院指导

中院在彩礼返还问题上,积极指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法院通过法律宣传、诉讼指导等方式,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彩礼返还问题,避免因情感激动而导致纠纷升级。

(3) 政策引导

中院在彩礼返还问题上,积极与政府、社会组织、媒体等,通过各种渠道,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彩礼返还问题的治理,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中院关于彩礼返还指导意见的应用与实践》 图1

《中院关于彩礼返还指导意见的应用与实践》 图1

彩礼返还问题涉及夫妻双方的感情和权益,需要法院、政府、社会组织、媒体等多方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共同推动彩礼返还问题的解决,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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