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法院确定彩礼返还标准,明确女方权益保障
赣州市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彩礼返还标准,明确女方权益保障的裁判实践
在我国传统婚俗中,彩礼作为一种特殊的礼物,长期流传于民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进程的推进,彩礼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赣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彩礼纠纷案件中,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明确女方权益保障,确保彩礼返还标准的合理确定,为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风俗变提供了有力保障。
彩礼概念及法律规定
彩礼,又称“纳彩”、“纳礼”等,是指男方为与女方结婚,按照一定的方式向女方家庭支付的金钱、财物以及其他礼品。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禁止包办婚姻、非法干涉婚姻自由,禁止借婚姻名义要点财物。”彩礼属于婚姻法所禁止的范畴,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彩礼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彩礼返还法律规定及裁判实践
1.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应当平等、自愿、互相尊重和互相帮助。夫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终止后,应当男女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或者实际情况,合理分割。
2.裁判实践
赣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彩礼纠纷案件中,充分运用法律规定,明确女方权益保障。在判断彩礼返还标准时,具体操作如下:
(1)双方约定
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约定彩礼的数额和返还方式,那么按照双方的约定,分手后应当返还彩礼。当然,如果双方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如约定过高的返还标准,则不受法律保护。
(2)实际损失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彩礼的数额和返还方式,那么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损失,合理返还彩礼。在确定实际损失时,应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女方在家庭中的地位、男方在婚姻中的付出等因素。
(3)公平原则
在确定彩礼返还标准时,应遵循公平原则。具体而言,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家庭背景、文化传统等因素,确保女方在婚姻关系中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赣州市人民法院在彩礼返还标准的确定上,明确女方权益保障,遵循法律规定,体现了法治的公正和公平。通过具体的裁判实践,为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风俗变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未来的审判工作中,我们应当继续关注彩礼问题的法律规定和裁判实践,为保护女方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作出更加有力的贡献。
赣州法院确定彩礼返还标准,明确女方权益保障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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