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彩礼返还的规定及执行时间》

作者:听闻野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八条款规定,夫妻应当平等地享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第九条款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权利。第十条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的权利。

在婚姻关系中,彩礼是男方为与女方结婚而向女方家庭支付的一种财物。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各自应当继承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是婚礼上男方向女方家庭支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山东彩礼返还规定多少个月呢?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3条的规定,彩礼的返还期限,自婚姻关系消灭之日起计算。

如果彩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那么彩礼的返还期限应该是婚姻关系消灭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彩礼是在婚姻关系消灭之后支付的,那么彩礼的返还期限应该是三日内。

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婚姻关系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婚姻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一方死亡、离婚判决或者经过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等。在这里,我们假设“婚姻关系消灭”是指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

《关于山东彩礼返还的规定及执行时间》 图2

《关于山东彩礼返还的规定及执行时间》 图2

如果山东彩礼返还规定按照六个月内返还,那么如果彩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那么女方在婚姻关系消灭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返还彩礼。如果彩礼是在婚姻关系消灭之后支付的,那么女方在婚姻关系消灭之日起三日内,应当返还彩礼。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彩礼返还期限的规定因地区而异,具体规定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彩礼返还期限的规定与本回答所述内容有出入,那么应当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山东彩礼返还规定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地享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彩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那么女方在婚姻关系消灭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返还彩礼。如果彩礼是在婚姻关系消灭之后支付的,那么女方在婚姻关系消灭之日起三日内,应当返还彩礼。具体的返还期限因地区而异,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关于山东彩礼返还的规定及执行时间》图1

《关于山东彩礼返还的规定及执行时间》图1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 cop 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彩礼返还的规定及执行时间的通知

为正确审理彩礼返还案件,切实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山东省的实际,制定了《关于山东彩礼返还的规定及执行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彩礼,是指男方为了与女方结婚而向女方家庭支付的金钱、物品以及其他财物。

第二条 彩礼返还的条件

(一)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固定收入,并且能够独立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无正当理由要求男方支付彩礼的,男方可以拒绝支付。

(二)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三)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自身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男方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婚姻义务,并且已经充分尊重女方的意愿,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正当理由要求男方支付彩礼的,男方可以拒绝支付。

第三条 彩礼返还的金额

(一)彩礼返还金额,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确定。

(二)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嫁妆、共同财产等,应当归男方所有。

(三)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男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第四条 彩礼返还的程序

(一)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应当向女方家庭发出书面要求,说明返还理由,并给予女方充分的陈述、答辩时间。

(二)女方在接到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书面要求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回应。女方同意返还彩礼的,应当与男方达成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

(三)女方在接到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书面要求后,三十日内未作出书面回应的,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第五条 彩礼返还的执行

(一)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女方在接到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书面要求后,三十日内未作出书面回应的,男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第六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彩礼返还案件。

第七条 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 cop 省财政厅

山东省司法厅

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婚姻家庭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