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可返还情形及法律规定

作者:樱花雨梦 |

彩礼的定义

彩礼,是指男方为了与女方结婚而向女方家庭支付一定数额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作为婚姻关系的成立条件。彩礼的来源可以包括男方家庭的经济支持、男方的个人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彩礼的性质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具有专属性、自愿性和合法性等特点。

彩礼可返还情形

虽然彩礼是一种传统俗,但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彩礼的返还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彩礼可返还: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可返还。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可返还。

3.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感情不和导致的,彩礼可返还。

彩礼可返还情形及法律规定 图1

彩礼可返还情形及法律规定 图1

4. 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到对方家庭成员的虐待,导致无法在婚姻关系中得到慰藉的,彩礼可返还。

5. 男方以婚姻为目的,与女方交往一段时间后发现女方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继续交往的,彩礼可返还。

6. 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男方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如女方因家庭原因无法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男方可以给予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彩礼也可以返还。

法律规定

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婚姻法》和《合同法》中。

1. 《婚姻法》第10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建立后,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帮助。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停止帮助:(一)方的家庭经济状况已经得到改善,不再需要家庭经济帮助;(二)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一方的家庭经济状况仍然困难,需要继续获得帮助;(四)一方的家庭经济状况已经得到改善,不再需要家庭经济帮助;(五)对方不履行夫妻义务较多的。”第11条还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财产用于共同生活,为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声明放弃追赠的,或者受赠人明确表示不要追赠的,赠与人的权益不得受到侵害。”

彩礼可返还情形主要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感情不和离婚、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到对方家庭成员的虐待、男方以婚姻为目的与女方交往一段时间后发现女方患有严重疾病、女方因家庭原因无法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等。彩礼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婚姻法》和《合同法》中,具体规定包括双方约定将一方财产用于共同生活、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合理约定彩礼的返还问题。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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