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彩礼诉讼案:被告要求对方退还嫁妆及礼金

作者:佛系小可爱 |

案情简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中所形成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公正、自愿的原则。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姻观念的转变,返还彩礼诉讼案件越来越多,成为婚姻家庭诉讼中的热点问题之一。

在本案中,被告张三与原告李四于2018年结婚,2020年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过程中,双方约定由被告张三 returning 给原告李四嫁妆、礼金及人民币20万元,但双方未能就嫁妆、礼金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还嫁妆及礼金。

法律分析

1. 彩礼的定义及性质

彩礼,又称“嫁妆”或“礼金”,是指男方为了与女方结婚而向女方家庭支付的金钱、财物以及其他物品。彩礼是我国传统婚姻俗的一部分,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法律意义。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2. 彩礼的分割原则

对于彩礼的分割,我国《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具体原则,但实践中应当遵循公、公正、自愿的原则。具体而言,彩礼的分割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 双方的经济能力:双方的经济能力是彩礼分割的重要因素,分割时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确保双方在经济上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2) 双方的谈判意愿:彩礼分割应当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是分割彩礼的关键。

(3) 社会风俗及道德观念:在分割彩礼时,应充分考虑社会风俗及道德观念,确保分割结果符合社会一般观念。

3. 嫁妆的性质

嫁妆是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嫁妆应当进行分割。

4. 礼金的性质

礼金是男方家庭为与女方结婚而向女方家庭支付的金钱,属于赠与。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礼金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拒绝分割。但若礼金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应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返还彩礼诉讼案:被告要求对方退还嫁妆及礼金 图1

返还彩礼诉讼案:被告要求对方退还嫁妆及礼金 图1

本案中,被告张三与原告李四在离婚过程中对于嫁妆及礼金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但未能就礼金中属于赠与的部分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建议双方在协商分割共同财产时,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能力、谈判意愿及社会风俗及道德观念,务必达成一致意见。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诉诸法律,请求法院判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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