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协议书:20条详细条款规定彼此生活
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鉴于双方因感情不和,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决定采用分居方式解决共同生活问题。为确保双方在分居期间的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书,共20条详细条款,以资双方遵守。
分居协议书:20条详细条款规定彼此生活 图1
条 定义
1.1 本协议书中的“分居”是指双方在法律上的分离,但仍保留婚姻关系,各自过独立的个人生活。
第二条 适用范围
2.1 本协议书适用于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不和而决定采用分居方式解决共同生活问题的情况。
第三条 分居期限
3.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开始实行分居。分居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书的规定。
第四条 分居地点
4.1 甲、乙双方同意在分居期间,各自独立居住于不同地点。双方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第五条 财产分割
5.1 双方在分居期间,应共同协商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双方应按照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和需要进行分割。
第六条 子女抚养
6.1 双方在分居期间,共同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归_______(甲方或乙方)。双方应共同协商子女的抚养问题,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
第七条 经济支持
7.1 双方在分居期间,应共同协商经济支持问题。双方应根据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和需要,合理分配经济支持。
第八条 通信方式
8.1 双方在分居期间,应允许对方定期与子女沟通。双方应保持畅通的通信渠道,以便随时了解子女的成长情况。
第九条 生活习惯
9.1 双方在分居期间,应尊重彼此的生活习惯,避免互相干扰。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因生活习惯差异产生的矛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对于本协议书中未规定的事项,如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双方原有的婚姻关系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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