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人家庭分居问题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军人家庭合法权益,保障军人的家庭生活,现就军人家庭分居问题通知如下:
军人家庭分居的定义和范围
本通知所称军人家庭分居,是指军人因工作原因,在家庭生活中与配偶、子女共同生活的地方与其中一方分离,并书面告知另一方放弃或者不要求放弃家庭生活共同利益的情形。军人家庭分居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军人因驻外执行任务、参加战争、和平KE作、处理国家事务等原因,需要长期驻外工作,且在驻外地没有直系亲属或者家庭生活条件确实不能满足军人家庭生活的;
(二)军人因工作原因需要长期在外地工作,且在目的地没有直系亲属或者家庭生活条件确实不能满足军人家庭生活的;
(三)军人因工作原因需要长期在外地学习、培训或者执行其他任务,且在目的地没有直系亲属或者家庭生活条件确实不能满足军人家庭生活的;
(四)军人因身体原因需要长期住院治疗或者康复训练,且在治疗地或者康复训练地没有直系亲属或者家庭生活条件确实不能满足军人家庭生活的;
(五)军人因工作原因需要长期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且在国外没有直系亲属或者家庭生活条件确实不能满足军人家庭生活的。
军人家庭分居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军人家庭分居申请,由军人本人向師级以上单位提出,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军人家庭分居申请表;
2. 军人的身份证明;
3. 军人的工作证明;
4. 家庭生活条件无法满足军人家庭生活的理由说明;
5. 其他需要的材料。
(二)師级以上单位应当自接到军人家庭分居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军人家庭分居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应当自审查结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军人。
(三)军人家庭分居申请经師级以上单位审查批准后,军人应当与另一方协商处理家庭分居相关事宜,并签订家庭分居协议。
军人家庭分居的权益保障
(一)军人家庭分居期间,另一方应当保障军人的生活、医疗、子女教育等合法权益。
(二)军人家庭分居期间,应当为军人提供必要的住房、交通、通信等生活保障。
(三)军人家庭分居期间,另一方应当承担军人家庭分居期间的债务责任。
《关于军人家庭分居问题的通知》 图1
军人家庭分居的解除和变更
(一)军人家庭分居的解除,由军人本人向師级以上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军人家庭分居解除申请表;
2. 解除家庭分居证明;
3. 其他需要的材料。
(二)師级以上单位应当自接到军人家庭分居解除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军人家庭分居解除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应当自审查结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军人。
(三)军人家庭分居的变更,由军人本人向師级以上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军人家庭分居变更申请表;
2. 变更家庭分居证明;
3. 其他需要的材料。
(四)師级以上单位应当自接到军人家庭分居变更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军人家庭分居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应当自审查结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军人。
军人家庭分居的相关法律责任
(一)军人家庭分居期间,另一方违反本通知规定,未保障军人的生活、医疗、子女教育等合法权益的,由师级以上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军人家庭分居期间,军人未按照本通知规定申请家庭分居的,由师级以上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军人家庭分居期间,未按照本通知规定提供生活保障的,由师级以上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师级以上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2023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