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调解:三个孩子分居背后的故事》

作者:贩卖二手梦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结构、家庭观念以及家庭关系的变革,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着子女分居的问题。子女分居,不仅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更是一个涉及到家庭和谐、夫妻感情、亲情关系等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以一起典型的子女分居案件为例,探讨其中背后的法律问题以及调解过程,以期为类似家庭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金牌调解:三个孩子分居背后的故事》 图1

《金牌调解:三个孩子分居背后的故事》 图1

案情简介:

在某市,一对夫妇育有三子女,长子孙某、次子孙某和幼子孙某。由于夫妻双方性格不合,长期存在家庭矛盾,经过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三子女陆续长大离家,夫妻双方关系愈发紧张。在一次争吵中,夫妻决定,并协商将三个子女分居。长子孙某与母亲同住,次子孙某与父亲同住,幼子孙某由母亲独自抚养。分居后子女间的关系并未得到改善,矛盾仍然存在。此时,长子孙某以其母亲长期以来的偏向与歧视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母亲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

1. 子女分居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法第八条:“夫妻应当平等地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偏袒一方。”子女分居,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此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 子女抚养权问题

在诉讼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是一个重要的争议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时,应当根据子女的年龄、生活惯、健康状况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割据子女抚养权。”在本案中,三子女年龄不等,长子孙某已经成年,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母亲应承担较少的抚养责任。而次子孙某和幼子孙某尚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母亲应承担更多的抚养责任。

3. 父母侵权行为问题

长子孙某以其母亲长期以来的偏向与歧视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长子孙某认为其母亲长期对其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属于家庭行为,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调解过程: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法律为依据,充分运用技巧,经过多轮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调解过程如下:

1. 调解员从子女抚养权问题入手,明确三子女的年龄、生活惯、健康状况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为后续分割共同财产打下基础。

2. 针对父母侵权行为问题,调解员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属于家庭行为,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调解员以案为例,阐述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与子女分居之间的关系,使双方当事人对侵权行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3.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平衡双方的权益,促使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立场和需求。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长子孙某同意放弃对母亲侵权行为的诉讼,并承诺与母亲共同协商解决分居后子女关系问题。

子女分居作为当今社会的一种家庭现象,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通过调解过程,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实现和谐相处。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应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促进家庭和谐,减少家庭矛盾。也应关注子女分居背后的社会问题,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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