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诉讼需要进行几次诉讼?

作者:汐若初见 |

离婚是夫妻双方基于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而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我国,离婚诉讼分为离婚诉讼和分居诉讼两种。在分居离婚诉讼中,需要进行几次诉讼呢?结合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分居离婚诉讼的定义及特点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在共同生活中无法维持相互生活,经夫妻双方同意,暂时分离居住的生活状态。分居离婚诉讼是指在夫妻双方已经同意分居的情况下,因离婚原因、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发生的诉讼。

分居离婚诉讼需要进行几次诉讼? 图1

分居离婚诉讼需要进行几次诉讼? 图1

分居离婚诉讼与离婚诉讼具有以下共同点:

1. 均是基于夫妻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2. 均是夫妻双方的诉讼。

3. 均涉及离婚原因、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分居离婚诉讼与离婚诉讼在诉讼程序、提起时间、诉讼请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为明确分居离婚诉讼的程序和次数,我们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探讨。

分居离婚诉讼提起时间及次数

根据《婚姻法》第15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两年,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应当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知,分居离婚诉讼的提起时间应为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两年。

在分居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必须先经过协商,协商不成方得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两年,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在提起分居离婚诉讼时,夫妻双方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分居离婚诉讼的程序及次数

1. 次诉讼:分居后提起离婚诉讼

如前所述,分居离婚诉讼的提起时间应为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两年。在次诉讼中,夫妻双方应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分居证明、子女抚养权证明等。法院审理后,如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应依法准予离婚。

2. 第二次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

如夫妻双方在次诉讼中获得离婚判决,但在判决生效后,双方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第二次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义务。第二次诉讼的提起时间不受分居时间的限制。

3. 第三次诉讼:子女抚养权变更

在分居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往往较为复杂。如在次诉讼中,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一方,另一方在判决生效后仍要求变更抚养权,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提起第三次诉讼,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分居离婚诉讼需要进行两次诉讼。次诉讼是在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两年后,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诉讼是在次诉讼中获得离婚判决后,一方未履行判决义务,另一方提起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诉讼;第三次诉讼是在子女抚养权变更的问题上,双方提起的诉讼。

在分居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应积极参与诉讼,充分了解诉讼程序和请求,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也应依法审理分居离婚诉讼,公正、公平地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为夫妻双方提供公正、公平的司法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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