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如何分担养育孩子的费用?
夫家庭者,孩子之托,家庭之基,系夫妻双方共同责任。然分居之后,夫妻双方各自负担家庭责任,孩子之养育费用遂成争议。有夫妻双方,为解决分居期间孩子养育费用分担问题,互不相让,纷争不息。有夫妻双方,为避免争议,协商解决,纷争遂息。有夫妻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诉诸法院,要求判令对方承担养育孩子之费用。
夫分居期间,孩子之养育费用,系夫妻双方共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夫妻在分居期间,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时,应当充分考虑子女的权益。子女由母亲抚养的,父方应当负担子女的抚养费用。”可见,分居期间孩子之养育费用,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然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经济状况各有不同,如何合理分担养育孩子之费用,似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达成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协商解决养育孩子之费用问题,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经济状况,达成双方认可的协议。协议应明确养育孩子之费用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等内容。协议达成后,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责任。
分居期间如何分担养育孩子的费用? 图1
如夫妻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可诉诸法院,要求判令对方承担养育孩子之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夫妻双方因离婚原因,对子女抚育问题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受理。”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因离婚原因,对子女抚育问题有争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因养育孩子之费用问题发生争议,应诉诸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
然法院判决,并非绝对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判决书发出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判决书的,他方可以申请执行。”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养育孩子之费用,但对方未履行判决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法院执行,亦非自动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判决书的,他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可见,法院判决并非自动实现,需当事人申请执行。
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如何分担养育孩子的费用,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一致,则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经济状况,达成双方认可的协议。协议达成后,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责任。如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可诉诸法院,要求判令对方承担养育孩子之费用。但法院判决,并非绝对强制执行,需当事人申请执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