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存金问题:如何看待生存金的归属问题?

作者:独特品味 |

在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 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福利、房屋、土地等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生存金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人身损害、疾病、失业等原因导致收入来源中断,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中应当承担的生活费用。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存金问题,如何看待生存金的归属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生存金归属的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存金问题:如何看待生存金的归属问题? 图1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存金问题:如何看待生存金的归属问题? 图1

1. 夫妻双方约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生存金的归属。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生存金的归属,且约定不违反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的,应当采用约定。

2.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生存金的归属,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3. 一方患有疾病、失业等导致收入来源中断

如果一方因疾病、失业等原因导致收入来源中断,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中应当承担的生活费用即为生存金。对于生存金的归属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0条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另一方支付。

生存金归属的实践问题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生存金归属问题往往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权益保障。实践中,夫妻双方在生存金归属问题上的争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生存金数额的确定

生存金数额的确定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问题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确定生存金数额时,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充分协商,充分考虑一方的疾病、失业等因素对另一方的影响,合理确定生存金的数额。

2. 生存金的支付方式

生存金的支付方式也是夫妻双方应当协商的问题。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生存金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约定分期支付。在实践中,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充分协商,合理确定生存金的支付方式。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生存金归属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充分协商,充分考虑一方的疾病、失业等因素对另一方的影响,合理确定生存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如双方在协商中存在争议,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在实践中,夫妻双方应当遵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平等协商,共同解决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存金问题。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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