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资助的财产应如何处理

作者:暴力萝莉 |

在我国,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夫妻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父母资助的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因此需要对父母资助的财产进行特殊的处理。围绕父母资助的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处理问题进行探讨。

父母资助的财产的概念及特点

父母资助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结婚后,父母为了帮助子女在婚姻生活中更好地生活而给予的财产。父母资助的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父母资助的财产属于赠与财产。赠与财产是指赠与人为了满足受赠人的特定目的,自愿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财产。父母资助的财产是赠与给子女的,目的是帮助子女在婚姻生活中更好地生活。

2. 父母资助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资助的财产是赠与给子女的,不属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因此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父母资助的财产的处理方式

虽然父母资助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夫妻离婚时,父母资助的财产仍需进行处理。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下列财产,为夫妻一人所有:(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的专用财产;(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收益;(四)夫妻约定为一人所有的财产。”父母资助的财产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父母资助的财产应归子女所有。

父母资助的财产在遗产继承中的处理

当父母资助的财产作为子女的遗产时,处理方式有所不同。根据《继承法》千零四十二条的规定:“下列财产,按照下列规定继承:(一)配偶的财产;(二)子女的财产;(三)父母杀害被继承人的,无权继承;(四)父母丧失了继承权,但父母尚未死亡,丧失继承权的子女可以继承;(五)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丧失继承权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遗产中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父母资助的财产作为子女的财产,在继承中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父母资助的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处理问题涉及夫妻财产权益的保护,需要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离婚时,父母资助的财产应归子女所有;在遗产继承中,父母资助的财产作为子女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父母资助的财产的处理,旨在保障子女在婚姻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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