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买卖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在买卖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书。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条 合同标的
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等,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第二条 合同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以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的价格进行买卖。
第三条 合同履行
1.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分别将合同标的的所有权转移至对方。
2.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资金的划转。
3.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完成合同标的的所有权转移手续。
第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与解除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请求解除本合同。
3. 解除合同后,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将合同标的的所有权恢复至原状。
第六条 附则
夫妻共同财产买卖合同书 图1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在签订合同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