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公证程序及注意事项

作者:听闻野浪 |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与性质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

1. 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

2. 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性质:

1. 共同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应归二者共同所有。

2. 专属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专归夫妻双方所有,非夫妻双方之一方所能随意处分的。

3. 法定性。夫妻共同财产是法定的,夫妻双方无权约定将其中的财产归一方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公证程序

(一)公证申请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证,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2. 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协议书;

3. 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协议书等。

(二)公证审查

公证机构收到夫妻双方的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向夫妻双方发出公证通知,通知双方在指定时间内到公证机构进行核实。

(三)公证证书

夫妻双方在指定时间内到公证机构进行核实后,公证机构应当向夫妻双方发放公证书。公证书是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注意事项

(一)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协议书应当明确约定买卖财产的内容、价格、支付方式等事项,并经夫妻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二)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协议书应当由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避免因协议内容不明确导致纠纷。

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公证程序及注意事项 图1

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公证程序及注意事项 图1

(三)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协议书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

(四)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保存,并在需要时提供。

(五)夫妻双方在签订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协议书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避免因协议内容违法而导致纠纷。

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争议处理

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买卖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夫妻共同财产买卖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的一种重要处理方式。通过公证程序,可以确保夫妻共同财产买卖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有效避免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买卖过程中的纠纷。夫妻双方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买卖问题,共同维护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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