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下列情况汇总

作者:不酷不随性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工资、奖金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对工资、奖金的来源、数额、发放时间等进行举证,以证明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当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收益来源、数量、收益分配等进行举证,以证明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或者开发的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当对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方式、收益数额等进行举证,以证明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当对继承或者赠与来源、继承或者赠与份额、赠与合同等进行举证,以证明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当对其他财产的来源、性质、数量、价值等进行举证,以证明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划分、划分、分配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根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贡献、需要、意愿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下列情况汇总 图1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下列情况汇总 图1

1. 公平原则: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坚持公平原则,确保双方在财产分割中能够获得公正的待遇。

2. 平等原则: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坚持平等原则,确保双方在财产分割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3. 协商原则: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坚持协商原则,双方在财产分割中应当充分沟通、协商一致。

4. 照顾子女原则: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子女的特殊需要,确保子女在财产分割中得到充分的关爱和支持。

5. 有利于特定情形的原则: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有利于特定情形,如一方需要独自承担家庭经济责任、另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等。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的特殊情况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中,还应当注意以下特殊情况:

1. 婚前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前隐产:婚前隐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已经存在但是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隐匿、隐瞒、隐匿的行为。对于婚前隐产的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分割。

3. 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包括擅自处理、变卖、赠与、继承等,另一方主张该行为无效的,应当支持。

4. 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约定将共同财产分割给一方,另一方主张该约定无效的,应当根据双方意愿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当充分沟通、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平等、协商、照顾子女、有利于特定情形等原则,确保共同财产的分割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还应当注意婚前财产、婚前隐产、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约定财产等特殊情况,确保共同财产的分割合法有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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