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哪些物品属于争议焦点?

作者:不酷不随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归二者共同所有。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工资、奖金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都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应当共享家庭的经济成果。

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共同财产的哪些物品属于争议焦点? 图2

夫妻共同财产的哪些物品属于争议焦点? 图2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了夫妻双方在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形式下所得的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这些知识产权是夫妻双方共同创造取得的,应当归二者共同所有。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赠与所得,除了遗嘱继承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外,其他财产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这些财产在得到时,就成为了夫妻双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除了上述财产之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其他财产,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二人共同所有,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权能、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应当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由夫妻双方诉诸法律,请求法院判决。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保护,不仅体现在财产的取得、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也体现在对共同财产的损害赔偿、夫妻感情损害赔偿等方面。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损害了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共同拥有、共同使用、共同收益、共同处分等事项,都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如遇到争议,可以诉诸法律,请求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的哪些物品属于争议焦点?图1

夫妻共同财产的哪些物品属于争议焦点?图1

在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根据这一定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奖金、股票、债券、基金、房地产、车辆、存款、债权、知识产权等。

在夫妻关系中,财产的归属往往会出现争议,特别是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哪些物品属于争议焦点,更是常常引起争议。从法律角度,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哪些物品属于争议焦点进行探讨。

房产

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最大宗的财产,往往也是争议的焦点。在我国,房产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夫妻双方协商处理

夫妻双方可以就房产的归属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协议,由双方共同拥有房产。这种情况下,协议的内容应当明确,包括房产的权属、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2. 夫妻双方未协商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未能就房产的归属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判决。

子女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重要问题。在时,夫妻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应当协商一致,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年龄、生活惯等因素。

债权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债权债务问题也是争议的焦点。在时,夫妻双方应当就债权债务问题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可以诉诸法律。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判决。

继承权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继承权问题也是争议的焦点。在夫妻双方去世后,其继承权问题应当由继承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诉诸法律。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判决。

其他财产

除了上述几种财产外,夫妻共同财产中还包括其他财产,如股票、债券、基金、存款、债权等。这些财产的归属问题,夫妻双方也可以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可以诉诸法律。

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可以诉诸法律。在争议中,房产、子女抚养权、债权债务、继承权等财产的归属问题是最常见的争议焦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夫妻双方应当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合理协商,避免争议升级,影响夫妻关系的和谐。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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