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过户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已自愿结婚,为明确双方在婚前财产方面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条 婚前财产
1. 甲乙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各自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现金、债权、知识产权等,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互不干涉对方的财产。
2.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现金、债权、知识产权等,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条 财产过户
1. 甲乙双方同意,结婚前,各自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进行过户。
2. 自结婚之日起,甲乙双方同意将各自的婚前财产过户至双方共同名下。过户时,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三条 财产分割
1. 甲乙双方同意,如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满足双方抚养子女的需要,双方应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甲乙双方同意,如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对方财产。继承的财产归继承人所有,原继承人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第四条 争议解决
1. 如甲乙双方在财产问题上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诉讼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婚前财产过户协议书 图1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修改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甲方(男方):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签订前征求专业律师意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