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解答来了》
居住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约定或者默认,将一同居的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使用的权利。在我国,《婚姻法》第19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夫妻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居住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其性质和范围应当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判断和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居住权,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夫妻共同财产的居住权,应当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居住权,应当基于夫妻双方的约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应当视为没有约定。
2. 夫妻共同财产的居住权,应当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居住的房产。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的居住权,不仅包括工资、奖金等生产、经营收益,还包括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这些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居住,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居住权。
3. 夫妻共同财产的居住权,应当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工资、奖金;(二)一方的生产、经营收益;(三)一方知识产权的收益;(四)一方的继承或者赠与所得,但本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其他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居住权,不能超过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共同居住的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居住权就应当限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的居住权,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居住的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使用的权利。其范围应当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包括工资、奖金等生产、经营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得超出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的居住权,应当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的稳定和和谐。
《居住权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解答来了》图1
居住权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解答来了
《居住权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解答来了》 图2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人们的生活和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在婚姻家庭方面,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也变得越来越复杂。通过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居住权进行探讨,以期为读者提供清晰的法律解答。
案例背景
案例来源于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73民终4545号。案情如下:
A与B于2010年结婚,婚后共同生活。2012年,A一套住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双方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6年,A因工作原因需要调动至他地,因此与B协议一致,将该住房出售,并将所得款项用于B所在城市的住房。此后,A与B分别居住在自己的住房中。
2018年,A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请求B将其腾出。B则认为,根据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共同使用、共同管理,因此该住房应继续由两人共同居住。
法律分析
1.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的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2.关于居住权的归属,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可以类推适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居住的场所。在离婚时,如双方对共同房产的居住权有争议,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
3.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请求法院依法进行分割。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充分考虑双方的权益,特别是对方在家庭中承担的责任和付出。
4.如双方在离婚诉讼中争议过大,可向法院提起第二次诉讼,请求法院对共同财产的居住权进行 specific performance。即请求法院命令另一方按照双方原约定共同居住该房产。但这种做法在实践中较为罕见,且需满足特定条件。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居住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在离婚诉讼中,如双方对共同房产的居住权有争议,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协商一致,如协商无果,则可请求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居住权问题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共同权益,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应引起广泛关注。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充分考虑双方在家庭中的承担的责任和付出,以实现公平、公正的财产分割。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加强沟通,尽量避免争议,共同维护家庭和睦。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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