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夫妻财产条例全文》
夫妻财产关系,是婚姻家庭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归二者共同所有。在夫妻关系终止时,如何合理地分割共同财产,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特定地区已制定了《雄县夫妻财产条例》,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雄县夫妻财产条例》的制定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婚姻家庭观念及家庭财产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家庭财产观念以夫妻双方共同劳动所得为主,而现代社会中,夫妻双方在职业发展、家庭责任等方面往往存在差异。夫妻财产关系的划分亟需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为了解决夫妻财产关系的问题,我国各地区的立法机关于2018年前后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夫妻财产条例,旨在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雄县夫妻财产条例》是典型的代表之一。
《雄县夫妻财产条例》的主要内容
《雄县夫妻财产条例》共分为七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1. 夫妻财产关系的定义与性质。该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劳动所得、投资所得及其他财产的总和。
2.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协商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条例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包括:
《雄县夫妻财产条例全文》 图1
(1)等额分割。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按照双方在家庭中的贡献、经济能力等因素,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proportional分割。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按照双方在家庭中的贡献、经济能力等因素,按照一定比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先存后取。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后按双方协商的比例进行分割。
(4) other ways of division. other ways of division refer to other methods of division of夫妻 community property which are not provided for in this article and are not allowed by the law.
4.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5.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6.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