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死亡,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在我国,婚姻是具有法定意义的家庭关系,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归二者共同所有。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不幸导致一方死亡,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如何处理呢?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及性质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种: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性质:
1. 共同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应当归二者共同所有。
2. 法定性。夫妻共同财产是依法产生的财产,夫妻双方都应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专属性。夫妻共同财产是专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不得由其他任何人共有或者剥夺。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规定
一方死亡,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图1
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主要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
1.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顺序。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即在继承顺序中,配偶优先于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2. 夫妻共同财产的遗产分配。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放弃部分遗产的,可以对其他继承人进行遗产分配。也就是说,在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处理遗产问题。
3. 夫妻共同财产的遗产处理。如果继承人协商处理遗产问题无果,可以由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指定继承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继承人。
夫妻共同财产的遗产处理实践问题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遗产处理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实践问题,如:
1. 夫妻双方约定处理遗产问题,但未书面约定或约定无效。
2. 夫妻双方对遗产处理问题存在争议,协商无果。
3. 继承人放弃继承或放弃部分遗产,但未书面通知其他继承人。
4. 继承人协商处理遗产问题,但未在指定继承人范围之内。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继承人或者进行遗产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的继承问题,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在继承过程中的处理问题。依照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在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处理遗产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由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指定继承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继承人。在夫妻共同财产的遗产处理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实践问题,需要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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