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中难以确定的财产范围
在夫妻关系中,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陷阱、投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等。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些财产的范围难以确定,可能会引发纠纷。本文旨在探讨夫妻共同财产中难以确定的财产范围,为夫妻双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提供参考。
夫妻共同财产中难以确定的财产范围
1. 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医疗费用、住房维修费用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果约定将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入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财产在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
2. 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津贴、陷阱、投资收益等;(2)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财产;(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医疗费用、住房维修费用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应当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来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
3. 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继承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么该财产在离婚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中难以确定的财产范围的处则
1. 约定优先原则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来确定财产的范围。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医疗费用、住房维修费用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果已经约定财产归入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该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双方可以优先通过约定来确定财产范围。
2. 公平原则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应当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来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医疗费用、住房维修费用等。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来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中难以确定的财产范围 图1
夫妻共同财产中难以确定的财产范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约定来确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应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来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夫妻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实际操作中保持谨慎,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