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夫妻财产协议书
夫妻财产协议书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后,订立本协议。本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财产范围
1.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收入;
(2)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商铺、车辆、股票、债券、基金等财产;
(3)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其他财产。
2.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各自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拥有的房产、商铺、车辆、股票、债券、基金等财产;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拥有的其他财产。
财产分割原则
1.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应当根据双方在家庭中承担的责任、付出和贡献,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
2.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拥有的财产,按照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和家庭负担进行分割。
财产归属
1.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享有该财产的权益。
2.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拥有的财产,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享有该财产的权益。
子女抚养
1. 双方共同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以及教育权等,按照双方在家庭中的实际承担责任的比例进行分配。
2. 双方在子女抚养方面的具体事宜,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效力
最新版夫妻财产协议书 图1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双方对本协议内容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签订,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愿,没有受到任何人的欺骗、胁迫或误导。
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3. 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则
1. 本协议的签订、修改、补充、解除、终止等,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
2. 本协议的效力优于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财产分割协议。
3. 本协议的争议解决,应当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适用诉讼或者调解等。
4. 本协议的效力适用于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所有财产纠纷。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如有法律问题,建议您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