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领证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与分割
在我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归二者共同所有。在结婚领证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与分割应当如何进行呢?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探讨。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共同劳动、经营、投资等途径所获得的一部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夫妻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与分割
1. 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
在结婚领证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应当以夫妻双方约定为原则。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结婚领证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与分割 图1
2.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当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后,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比例进行。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根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比例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还应当考虑以下几点:
(1)分割时,应当尊重双方的意愿,但不得损害夫妻双方合法权益;
(2)分割时,应当考虑双方在家庭中承担的责任和地位;
(3)分割时,应当考虑双方的生存和生活需要;
(4)分割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保护
为了保护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特殊的规定和保护。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应当以双方约定为原则,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双方合法权益。如果一方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另一方有权请求法律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其归属与分割应当以夫妻双方约定为原则,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一方侵犯另一方的权利,另一方有权请求法律保护。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