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前财产分割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解决甲乙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财产分割协议:
条 双方同意,离婚前财产分割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 双方确认,离婚前各自的财产系各自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包括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现金及其他财产。
第三条 双方同意,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甲乙双方按照各自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贡献比例进行分割。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房产归各自所有。
(二)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车辆,甲乙双方按照各自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贡献比例进行分割。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车辆归各自所有。
(三)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股票、债券及其他投资理财产品,甲乙双方按照各自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贡献比例进行分割。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股票、债券及其他投资理财产品归各自所有。
(四)甲乙双方各自的存款、现金及其他财产,按照各自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贡献比例进行分割。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存款、现金及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第四条 双方同意,财产分割完成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分割方案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割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二)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义务,共同配合完成财产分割事宜。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协议的效力优于本协议任何书面或口头形式的协议、承诺、推断及其他意思表示。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复婚前财产分割协议书 图1
以上仅为概述,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签订复婚前财产分割协议书前,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