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高寒与谁共度春宵

作者:各不打扰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高寒与谁共度春宵的问题,特订立本协议。

条 协议订立

甲方:高寒

乙方:共计一人(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为解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因共同生活问题产生的争议,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内容

婚前协议:高寒与谁共度春宵 图1

婚前协议:高寒与谁共度春宵 图1

2.1 乙方同意与高寒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度春宵。

2.2 双方同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寒与乙方的春宵时间应当平等分配。

2.3 双方同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寒与乙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生活中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家务劳动、子女抚养等。

2.4 双方同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寒与乙方应当互相尊重、信任、关爱和支持,共同维护家庭和睦。

第三条 协议效力

3.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3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高寒

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共计一人(以下称“乙方”)

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注:以上仅为模板,并不能完全符合法律要求。具体内容应由法律工作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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