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多多婚前协议:保障与幸福的法律约定》
婚前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为了保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婚姻关系终止后之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而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在我国,婚前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效力,但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和法治观念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夫妻在结婚前选择签订婚前协议,以明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婚姻关系终止后的权利义务,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幸福多多婚前协议:保障与幸福的法律约定》旨在帮助夫妻双方在签订婚前协议时,明确双方在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为幸福婚姻奠定基础。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
财产方面
1.双方同意,结婚前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的所得,应归双方共同所有。
2.双方同意,婚后共同财产的下列事项应由双方共同决定:
(1)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
(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涉及的债权、债务;
(3)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3.如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离婚事件,离婚时,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财产分配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子女抚养方面
1.双方同意,结婚前各自的子女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子女的抚养问题,应由双方共同决定。
2.双方同意,婚后共同子女的抚养问题如下:
(1)在子女出生时,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
(2)在子女成长过程中,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医疗等费用;
(3)在子女成年后,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婚姻生活、生活费用的供给。
其他条款
1.双方同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3.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应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幸福多多婚前协议:保障与幸福的法律约定》 图1
甲方(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在婚前签订婚前协议,不仅有助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还有助于减少婚姻存续期间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家庭和谐,为幸福婚姻奠定基础。希望本协议能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帮助,祝愿大家都能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