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要求孙媳妇签署婚前协议书引发家庭争议》
案例概述:
某市一农村家庭,甲子年,甲子女士与乙丑先生经自由恋爱,于乙丑年结婚,共育有一子一女。甲子女士年事已高,为确保家族财产的传承,便要求乙丑先生签署一份婚前协议书。乙丑先生则坚决不同意,认为协议书有损家族颜面,且甲子女士已属晚年,家族财产对自己儿子甲寅的影响已大大降低。双方僵持不下,引发了家庭争议。
《奶奶要求孙媳妇签署婚前协议书引发家庭争议》 图1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甲子女士要求乙丑先生签署婚前协议书,正是为了确保家族财产的传承,该要求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乙丑先生拒绝签署婚前协议书,其主张协议书有损家族颜面,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道德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道德的规定。乙丑先生的主张并未涉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故其理由不成立。甲子女士已属晚年,家族财产对其儿子甲寅的影响确实有所降低,但甲子女士要求签署婚前协议书,本意是为了家族的长远利益,而非为了个人利益。从法律角度讲,甲子女士的行为并无不妥。
乙丑先生拒绝签署婚前协议书的行为,并未符合法律规定,甲子女士要求签署婚前协议书的行为亦无不妥。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家庭争议的产生。
家庭争议的解决,需要各方以和为贵,理性沟通,依法办事。对于甲子女士而言,虽然已经进入晚年,但为了家族财产的传承,仍需与乙丑先生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乙丑先生而言,虽然认为签署婚前协议书有损家族颜面,但应理解甲子女士的初衷,与甲子女士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家庭争议,维护家庭和睦。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