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婚姻法规定:中国现代婚姻制度的重要里程碑
1981年6月19日,第六届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规定:“婚姻是具有法定意义的男女双方自愿结成的伦理关系。国家保护婚姻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这一规定标志着中国现代婚姻制度的建立,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1981年婚姻法的规定
1.婚姻的定义
根据1981年《婚姻法》条规定,“婚姻是具有法定意义的男女双方自愿结成的伦理关系。婚姻的最高目的是建立健康、和谐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1981年婚姻法规定:中国现代婚姻制度的重要里程碑 图1
2.结婚条件
根据1981年《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该法还规定了禁止结婚的情况,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
3.婚姻的成立
根据1981年《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男女双方的资格,符合条件的,应当发放结婚证书。……”,该法还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1981年婚姻法的影响
1.保障婚姻自由
1981年《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即任何人不得干涉婚姻自由。这一规定保障了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了家庭暴力和婚姻侵犯的现象。
2.促进家庭和谐
1981年《婚姻法》强调了建立健康、和谐的家庭关系的重要性,规定了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家庭和睦。这一规定促进了家庭和谐,提高了家庭幸福指数。
3.防止家庭暴力和婚姻侵犯
1981年《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侵犯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提高了夫妻双方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地防止了家庭暴力和婚姻侵犯的发生。
1981年婚姻法规定是中国现代婚姻制度的重要里程碑,它保障了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有效地防止了家庭暴力和婚姻侵犯的发生。今天,我们应该以1981年婚姻法为标准,继续完善婚姻法律法规,更好地保障婚姻自由,促进社会和谐。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