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事业单位婚姻法规定实施指南

作者:鸢尾情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江西省事业单位在办理员工婚姻登记、办理婚姻介紹、办理婚姻家庭服務等工作中,應當遵守婚姻法的规定。為保障江西省事业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婚姻家庭服務質量,本指南對江西省事业单位婚姻法規定實施進行詳細解讀和指導。

婚姻登记

1. 结婚登记

(1)男女双方均年滿18周岁。

(2)男女双方自愿申请结婚。

(3)男女双方均無近親關係。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离婚登记

(1)夫妻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夫妻双方自愿申请离婚。

(3)夫妻双方均無近親關係。

江西省事业单位婚姻法规定实施指南 图1

江西省事业单位婚姻法规定实施指南 图1

(4)离婚後,夫妻双方的子女抚养問題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規定處理。

婚姻介紹

1. 婚姻介紹 agencies

(1)婚姻介紹機構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婚姻介紹機構的工作人员必須經過專業培训,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3)婚姻介紹機構介紹的對象應當符合婚姻法的规定,並保障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婚姻介紹活動

(1)婚姻介紹活動必須遵守婚姻法的规定,不得非法搅拌婚姻 affairs。

(2)婚姻介紹活動不得向任何一方收取費用,不得以婚姻介紹為名义收取 会費、禮金等費用。

婚姻家庭服務

1. 婚姻家庭服務機構

(1)婚姻家庭服務機構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婚姻家庭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员必須經過專業培训,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3)婚姻家庭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不得违反婚姻法的规定,保障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婚姻家庭服務活動

(1)婚姻家庭服務活動必須遵守婚姻法的规定,不得非法搅拌婚姻 affairs。

(2)婚姻家庭服務活動不得向任何一方收取費用,不得以婚姻家庭服務為名义收取會費、禮金等費用。

結語

江西省事业单位在實施婚姻法規定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婚姻家庭服務質量。婚姻家庭服務機構和相關人員應當忠實執行法律法規,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為單身男女提供合適的對象,幫助他們實現美满姻缘。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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