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纠纷民事调解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为解决遗嘱继承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特制作本调解书。
调解双方
甲方:张三
乙方:李四
纠纷事实与理由
1. 纠纷事实
张三与李四系朋友关系。张三于某年某月某日立下遗嘱,指定李四为其遗产继承人。张三于同年某月某日因病去世。
2. 纠纷理由
张三去世后,李四要求继承张三的遗产,但张三的亲属认为李四并非张三的合法继承人,遗产应由张三的亲属继承。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请求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请求与承诺
1. 甲方请求:确认张三的遗嘱无效,张三的遗产由其亲属继承。
2. 乙方请求:确认张三的遗嘱有效,李四为张三的合法继承人,应将张三的遗产让与李四。
3. 双方承诺:在调解过程中,充分沟通,诚信相待,共同努力,以和平方式解决纠纷,避免法律纠纷,节约司法资源。
调解过程
1. 调解人员: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本调解中心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
2. 调解时间: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安排,安排调解时间。
3. 调解地点: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调解地点,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安排,安排调解地点。
4. 调解方式:本调解中心采用调解方式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参与,配合调解员完成调解工作。
遗嘱继承纠纷民事调解书 图1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
1. 张三的遗嘱无效,张三的遗产应由其亲属继承。
2. 李四为张三的合法继承人,应将张三的遗产让与李四。
3. 张三的亲属应给予李四充分的继承权益,尊重李四的选择。
4. 双方当事人应遵守本协议,共同维护遗产继承秩序,避免法律纠纷。
调解书效力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调解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调解员:
日期:年 月 日
双方当事人:
日期:年 月 日
特此说明:本调解书为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调解员已盡最大努力公正调解,调解结果亦为双方当事人共同意愿,本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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