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继承法何时开始施行的通知》
律回岁首,我国继承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典》的规定,对公民因死亡而发生的财产继承问题进行规范的一项法律。该法自198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遗产的定义
遗产,是指公民在死亡时,对其财产 rights的合法继承或者 lefty 遗产。遗产的财产权利,依照本法的规定,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继承人的资格
1. 继承人是指在公民死亡时,享有继承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死亡时无继承权:
(1)公民死亡时,没有立下遗嘱的;
(2)公民死亡时,所继承的财产已经丧失了法定继承权的;
(3)公民死亡时,放弃继承权的;
(4)公民死亡时,继承的财产已经依法归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所有的。
遗产的分割
1. 公民死亡时,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达成继承协议,对遗产进行分割。
2. 继承人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法定继承
1. 公民死亡时,有依法指定的继承人的,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2. 公民死亡时,没有依法指定的继承人的,由继承人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确定的继承份额分配。
遗嘱继承
1.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指定继承人。
2. 公民也可以不立遗嘱而由继承人协商确定继承份额。
遗赠
1.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遗赠。
2. 公民的遗赠,不得侵害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法定代理
1. 公民死亡的,其继承权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
2. 法定代理人代理公民行使继承权的,不得侵害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适用
1.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本法施行前,我国有关继承问题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法的规定执行。
解释权
1. 本法的解释权归。
2.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规定,如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法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