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中一人去世后,另一人如何继承财产?

作者:暴力萝莉 |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观念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夫妻之间的相互扶持与共同发展更是被赋予了深厚的意义。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夫妻之间可能会面临财产继承问题。在夫妻俩中一人去世后,另一人如何继承财产呢?结合我国《婚姻法》及《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答。

我们需要明确夫妻财产继承的基本原则。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按照约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主要依据夫妻双方的约定。但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顺序。根据《继承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适用于下列人员:……(四)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夫妻双方去世后,继承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优先于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一顺序也符合我国《继承法》中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

接着,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夫妻双方遗产份额的分配。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分割遗产,应当遵循继承份额相等的原则。继承份额相等的原则,是指继承人分割遗产的份额,应当相当于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份额的比例。”这一规定表明,在夫妻双方去世后,遗产份额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继承人应当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在遗产份额分配问题上的约定也具有重要作用。如前文所述,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按照约定处理。”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对遗产份额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在夫妻双方均健在时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夫妻一方去世后,遗产份额的分配将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办理。

还需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在去世前没有对遗产份额进行约定,那么在遗产分割时,倾斜原则适用。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继承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遗产分割时,应当照顾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由方案全体继承人协商确定遗产分割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调解,或者按照各继承人之间的协议进行分割。”这一规定意味着,在夫妻双方去世前没有对遗产份额进行约定时,遗产分割我将遵循照顾各继承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确定遗产分割的份额。

夫妻俩中一人去世后,另一人如何继承财产? 图1

夫妻俩中一人去世后,另一人如何继承财产? 图1

夫妻双方中一人去世后,另一人如何继承财产?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遗产份额分配方面,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继承人应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遗产份额进行了约定,那么遗产分割时应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办理。如双方未对遗产份额进行约定,那么可按照倾斜原则处理,照顾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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