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合法性和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并依法享有的使用权。在实践中,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面临继承的问题。围绕《物权法》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合法性和范围展开探讨。
合法性
根据《物权法》百二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抵押。但是,农民集体土地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根据《物权法》百二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中的房屋、存款、生产设备等财产可以抵押。因此,可以看出《物权法》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处理是较为明确的,即承认其使用权,对其进行限制,以防止其被滥用。
范围
1.继承人的资格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合法性和范围 图1
根据《物权法》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受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有稳定的收入和生活来源;(四)参加集体土地的劳动,享有集体土地的权益。可以看出,在 inheritable 方面,只有具备以上条件的继承人才能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2.继承份额
根据《物权法》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照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份额的大小,按照有利于集体土地的利用和保护的原则确定。在继承份额的分配上,可以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决定。继承人应当尊重集体土地的权益,不得侵占、私分集体土地。
3.继承程序
根据《物权法》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在继承程序上,继承人应当向集体土地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登记,由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继承人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后,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等活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