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篇:关于抚养的明确规定与实际操作》
我国《民法典》继承篇对于公民继承权的规定,是保障公民合法继承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依据。在继承篇中,关于抚养的规定,对于明确继承人的抚养责任以及实际操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我国《民法典》继承篇的规定,对关于抚养的明确规定与实际操作进行深入探讨。
关于抚养的明确规定
《民法典继承篇:关于抚养的明确规定与实际操作》 图1
1. 继承人应当有抚养行为
我国《民法典》继承篇章第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有抚养行为。”这一规定明确了继承人应当承担抚养责任的基本条件。继承人是指在公民死亡时,根据法律规定取得其财产继承权的自然人。抚养行为,是指继承人在公民死亡前或者死亡后,对被继承人进行生活上的照顾、供给和保护的行为。只有继承人存在抚养行为,才能依法享有继承权。
2. 继承人应当承担抚养责任
我国《民法典》继承篇章第四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承担抚养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继承人承担抚养责任的义务。继承人自被继承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之日起,有义务履行抚养责任。如果继承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抚养责任,将会导致继承权丧失或者被依法减少。
关于抚养的实际操作
1. 继承人履行抚养责任的方式和期限
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篇的规定,继承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继承人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的方式,提出抚养要求。继承人应当向被继承人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提供其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证明,并提交其生活困难的证明以及其生活依赖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收到继承人的抚养要求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继承人已经同意继承人的抚养要求。
继承人自被继承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之日起,有义务履行抚养责任。期限自被继承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之日起计算。但是,继承人提出抚养要求后,被继承人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抚养责任的,继承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继承人抚养责任的变更和解除
在继承人履行抚养责任期间,被继承人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要求继承人变更或者解除抚养责任的,继承人应当及时向被继承人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作出答复。继承人自被继承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之日起,有义务履行抚养责任。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要求继承人变更或者解除抚养责任的,继承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民法典》继承篇关于抚养的明确规定与实际操作,对于明确继承人的抚养责任以及实际操作具有重要意义。继承人应当有抚养行为,才能够依法享有继承权。继承人应当承担抚养责任,有义务履行抚养责任。继承人抚养责任的变更和解除,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公民合法继承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