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及实践问题探讨
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是指在夫妻双方去世或者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对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利和义务。在中国,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主要涉及到《婚姻法》和《继承法》两个法律法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夫妻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夫妻双方约定夫妻财产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夫妻财产的继承方式。夫妻约定死后财产由一方继承的,为有效;夫妻约定死后财产由双方共同继承的,为无效。夫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应当由配偶继承。
根据《继承法》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配偶是继承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将该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归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无权继承。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遗产应当由配偶继承。
因此,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是指在夫妻双方去世或者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对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利和义务。在中国,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主要涉及到《婚姻法》和《继承法》两个法律法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约定将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归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无权继承。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遗产应当由配偶继承。
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及实践问题探讨图1
家庭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在夫妻关系终止时,如何合理继承和分割家庭财产成为关系到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合法权益的重要问题。我国《婚姻法》及《继承法》对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进行了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和实践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法律从业者和广大公众提供指导和参考。
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1.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这意味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应当归二者共同所有。在夫妻关系终止后,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可以委托其中一方代为行使。
2. 夫妻个人财产的继承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的继承权,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这意味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在夫妻关系终止后,夫妻个人财产的继承权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可以委托其中一方代为行使。
3. 子女继承权
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及实践问题探讨 图2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子女有继承权。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父母遗产中的遗产,由子女继承;子女晚于父母去世的,父母遗产中的财产,由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这意味着在父母去世后,子女有权继承其遗产。如果子女早于父母去世,那么子女有权继承其全部遗产;如果子女晚于父母去世,那么子女有权与父母共同继承其遗产。
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的实践问题探讨
1. 夫妻约定继承权问题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约定继承权,约定继承份额和继承顺序。但应注意,夫妻约定继承权不得违反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否则约定无效。在夫妻关系终止后,如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
2. 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变更继承权问题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在遗产继承中享有的继承权不受影响。但如果一方在遗产继承中放弃继承权,另一方可以代为行使继承权。在夫妻一方去世后,如果另一方放弃继承权,那么其无权再行要求继承。
3. 子女放弃继承权问题
子女在继承父母遗产时,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经过全体子女的同意,否则放弃继承权不生效。如果子女放弃继承权,那么其无权再行要求继承。
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的继承问题,关系到夫妻双方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我国《婚姻法》及《继承法》对夫妻家庭财产继承权进行了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约定继承权,但约定不得违反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可以代为行使继承权。子女在继承父母遗产时,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经过全体子女的同意。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和子女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继承权,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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