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适用范围及法律规定解析
代位继承,是指在继承人之间,继承人将继承权让与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继承权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制度在我国《民法典》中得以明确规定的,其适用范围及法律规定解析如下:
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
1. 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直系血亲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当直系血亲死亡时,其继承权由其子女或孙子女承受,即“子承孙承”。父亲去世,母亲为直系血亲,子女为继承人,则子女可以代父亲继承财产。
2. 旁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伯叔侄等。当旁系血亲死亡时,其继承权由其近亲属承受,即“近亲代位”。哥哥去世,弟弟为旁系血亲,则弟弟可以代哥哥继承财产。
3. 夫妻间的代位继承。夫妻为旁系血亲,当一方去世时,另一方可以代对方承受继承权。妻子去世,丈夫为继承人,则丈夫可以代妻子继承财产。
4. 法定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当法定继承人去世时,其继承权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承受。父亲去世,母亲为法定继承人,子女为继承人,则子女可以代父亲承受继承权。
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
1. 代位继承的规定在《民法典》第1128条至1131条得以明确。第11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其继承权由其他继承人承受。”第1129条规定:“继承人之间的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没有法定继承人的,由继承人协商继承;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继承人。”第1130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的权利,但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放弃继承权的,除外。”第1131条规定:“对法定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2. 《民法典》第1127条至1129条对代位继承的规定进行了具体补充。第1127条规定:“父母为子女的法定继承人,子女为子女的法定继承人。”第1128条规定:“子女的继承权,在父母去世后顺序继承。”第1129条规定:“父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子女为法定继承人。”
代位继承适用范围及法律规定解析 图1
代位继承制度为我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其实施范围包括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夫妻、法定继承人等。在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中,《民法典》明确了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并对不同类型的代位继承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代位继承的申请和处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