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中关于宅基地继承的相关规定
我国农村以来,农村居民点的规模逐步扩大,大量农村居民点面临宅基权属纠纷的问题。宅基权属纠纷的解决涉及到继承法的适用,尤其是在农村宅基权属继承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宅基权属继承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解决农村宅基权属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宅基权属继承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一)宅基权属继承的概念
宅基权属继承,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宅基使用权和所有权的一种法律行为。宅基权属继承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宅基使用权;二是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宅基所有权。宅基权属继承是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二)宅基权属继承的法律规定
1.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继承人在继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 《继承法》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优先继承:(一)限定继承人;(二)法定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人;(三)法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人;(四)法定继承人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以其继承的财产承担。但是,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不因继承人的继承而受到影响。”
4. 《继承法》第六条规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份额分配原则和继承人的约定,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继承。”
5.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的,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继承。”
宅基权属继承的实践问题及法律适用
(一)农村宅基权属继承中常见的实践问题
1. 农村宅基权属继承中的权属证明问题。由于农村宅基权属登记制度不健全,导致农村宅基权属继承中权属证明难以取得。
2. 农村宅基权属继承中的面积确认问题。农村宅基面积的确认存在争议,导致继承人在继承过程中难以确定宅基面积。
3. 农村宅基权属继承中的权属变更问题。在继承过程中,被继承人宅基权属发生变更,如、改造等,如何处理继承问题存在争议。
(二)宅基权属继承的法律适用
1. 对于农村宅基权属继承中的权属证明问题,可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要求继承人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房产证等相关权属证明。
2. 对于农村宅基权属继承中的面积确认问题,可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用现场测量、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进行面积确认。
3. 对于农村宅基权属继承中的权属变更问题,可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被继承人宅基权属发生变更,如、改造等,继承人可以要求其他继承人承担相应的权属变更所产生的费用。
农村宅基权属继承是继承法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通过对宅基权属继承的法律规定和实践问题的探讨,可以为解决农村宅基权属纠纷提供法律依据。也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权属登记制度,为农村宅基权属继承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