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纠纷调解书上诉案件调解成功的法律文件
上诉案件调解成功的法律文件
关于遗产继承纠纷调解书上诉案件调解成功的法律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调解书 appealing案件经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当事人
1. 上诉人(原权利人):张三
2. 被上诉人(原义务人):李四
争议事实与请求
1. 争议事实
(1)被上诉人李四系被上诉人张三的父亲,张三系李四的孙子。
(2)张三母亲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套,位于市朝阳区。
(3)张三母亲去世后,张三向被上诉人李四提出继承房产的请求,但李四拒绝继承,坚称房产应由其子女继承。
(4)张三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其对房产的继承权。
2. 请求
(1)确认被上诉人李四无权继承张三母亲留下的房产。
(2)判决张三对房产享有继承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调解协议
1. 被上诉人李四同意放弃对张三母亲留下的房产的继承权,并同意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 张三对被上诉人李四放弃房产继承权的请求表示同意,并承诺放弃对李四的进一步诉讼请求。
3.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1)被上诉人李四放弃对张三母亲留下的房产的继承权。
(2)被上诉人李四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张三放弃对被上诉人李四的进一步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财产归国家所有:(一)无继承人的;(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三)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而丧失了继承权的;(四)继承人因其他原因而丧失了继承权的。”根据该法规定,被上诉人李四放弃继承权,其继承权消灭,故被上诉人李四无权继承张三母亲留下的房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民事争议。”在遗产继承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一致,达成调解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遗产继承纠纷调解书上诉案件调解成功的法律文件 图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款规定:“律师受委托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尊重事实,公正中立, responsibly。”律师在遗产继承纠纷调解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体现了律师的职责和担当。
效力与履行
1. 本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调解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3. 本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
更多关于遗产继承纠纷调解的法律知识,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敬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