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能否作为领取结婚证的依据?》

作者:木槿暖夏 |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对案件进行调解后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居中介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一致意见,并予以记录和确认。民事调解书主要包含当事人基本信息、调解协议内容以及法律效力等内容。

关于民事调解书能否作为领取结婚证的依据,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婚姻法》第七条款也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从法理上讲,民事调解书作为一份法律文件,应当包含当事人之间达成的结婚协议。这份协议仅作为调解过程中的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且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民事调解书不能直接作为领取结婚证的依据。

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民事调解书能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大部分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此时,民事调解书通常作为证据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以便证明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后,如符合法律规定,则会发放结婚证。

《民事调解书能否作为领取结婚证的依据?》 图2

《民事调解书能否作为领取结婚证的依据?》 图2

民事调解书本身并不能直接作为领取结婚证的依据。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法律规定时,才能获得结婚证。在这个过程中,民事调解书可以作为证据提交,但并非决定性因素。

《民事调解书能否作为领取结婚证的依据?》图1

《民事调解书能否作为领取结婚证的依据?》图1

在我国,结婚登记是结婚关系的法定成立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结婚登记应由男女双方共同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方式、程序和所需材料,由规定。可见,结婚登记是结婚关系的法定成立要件,而非结婚关系的证据。

往往会出现男女双方已经完成结婚登记程序,但在领取结婚证时遇到《民事调解书》的问题。《民事调解书》能否作为领取结婚证的依据呢?这对此进行探讨。

我们需要明确,《民事调解书》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载明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以及人民法院和人民调解员的意见。《民事调解书》是调解行为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然后,我们需要明确,《民事调解书》与结婚登记的关系。结婚登记是结婚关系的法定成立要件,而《民事调解书》是调解行为的结果。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结婚登记是《民事调解书》制作的先决条件,而《民事调解书》则是结婚登记的证据。换言之,只有先完成结婚登记,才能产生《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能否作为领取结婚证的依据呢?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民事调解书》并非结婚关系的法定成立要件。结婚登记是结婚关系的法定成立要件,只有完成结婚登记,才能产生《民事调解书》。没有结婚登记,就谈不上《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只能在结婚登记后制作,作为结婚关系的证据。

《民事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但是,只有在结婚登记前,作为调解行为的成果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才具有法律效力。而在结婚登记后,领证前制作的《民事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结婚登记是结婚关系的法定成立要件。没有完成结婚登记,领证是不允许的。结婚登记不仅是为了生成《民事调解书》,更是为了保障结婚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仅以《民事调解书》作为领取结婚证的依据,可能会导致结婚关系的法律效力无法得到保障,从而引发法律纠纷。

《民事调解书》不能作为领取结婚证的依据。结婚登记是结婚关系的法定成立要件,只有完成结婚登记,才能产生《民事调解书》。在实际操作中,应先完成结婚登记,再根据《民事调解书》办理结婚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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