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自由:法律视角下的权利与义务

作者:扛刀萝莉 |

现代社会中,“结婚可以披发吗”这一问题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这里提到的“披发”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发型,而是隐喻“不束发”,即指个人在婚姻自主权上的选择自由。这个问题实质上涉及到了婚姻自由的核心问题:公民是否享有完全的结婚自由?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达到法定婚龄,并遵循一夫一妻制原则。随着社会变迁和个体观念的多样化,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蕴含着复杂的法律和社会因素。

本篇文章将从法律视角出发,探讨婚姻自由的概念、权利边界以及现实挑战。

结婚自由:法律视角下的权利与义务 图1

结婚自由:法律视角下的权利与义务 图1

婚姻自由的基本内涵

我国《民法典》千零四十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得有任何一方强迫他方。”这一条款明确界定了婚姻自由的核心即公民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以及何时结婚。

在法律术语中,“婚姻自由”包含两层含义:

1. 结婚自由: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男性和女性可以 freely 选择伴侣,不受他人干涉。

2. 解除婚姻自由:即使已经登记结婚,在双方合意或特定情况下(如感情破裂、家庭暴力),夫妻也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自由”并非绝对无限制。根据《民法典》,婚姻自由以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国家法律规定为前提。禁止近亲结婚、禁止未成年人结婚等规定,是对“结婚自由”的合理限制。

婚姻自由的法律保障

从法律体系上看,我国对婚姻自由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明确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千零四十二条至千零五十一条详细列举了结婚的条件和禁止性规定。包括:

- 婚龄限制:男性不得早于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 禁止近亲结婚;

- 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禁止胁迫或欺骗方式结婚。

其二:婚前财产声明制度

为保障双方知情权和选择权,《民法典》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了婚前财产权利声明制度。即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在婚前提供个人财产清单,并可签订婚前协议,明确婚后财产归属。

其三:婚姻登记程序的规范性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登记需要经过初审、受理和颁证三个环节,确保双方确实具备结婚条件并达成完全自愿的合意。这一制度性的保障有效防止了强迫婚姻的发生。

实践中的挑战与对策

尽管法律对婚姻自由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其一: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现象

在某些地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观念仍有一定市场。部分家庭通过金钱交换或强制手段干涉子女婚姻选择权的情况时有发生。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包括:

- 加强法律宣传,使公民了解婚姻自由的具体内涵;

- 建立举报和投诉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 对因包办、买卖婚姻导致感情破裂的家庭提供心理辅导和纠纷调解服务。

其二:闪婚闪离现象

随着社会流动加快和价值观多元化,“闪婚闪离”现象逐渐增多。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大量因率结婚而导致的离婚案例。根据《民法典》千零七十六条、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离婚程序设置冷静期制度,正是为了减少冲动型离婚对当事人和社会的危害。

这一问题的应对措施包括:

结婚自由:法律视角下的权利与义务 图2

结婚自由:法律视角下的权利与义务 图2

- 在婚姻登记环节增加心理辅导和法律知识普及;

- 建立婚前课程制度,增强新人对婚姻的责任感;

- 完善离婚审查机制,防止率离婚。

特别群体的结婚自由权

在特定群体中,婚姻自由的权利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其一:未成年人

根据《民法典》千零四十七条,“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禁止结婚。在一些偏远地区,未成年人婚姻现象仍然存在。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保护未成年人婚姻自由的关键在于:

- 加强基层妇联、团委等组织的力量,及时发现并阻止非法婚姻;

- 完善教育体系,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对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其二:残障人士

根据《民法典》千零五十一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可以作为禁止结婚的理由。这一规定容易导致对残障群体就业、婚姻等方面的歧视。但从平等原则出发,只要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结婚,就不应因为身体原因而剥夺其结婚自由。

为保障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

- 应当制定更加包容性的法律政策,避免在婚姻自由权上设置不必要的障碍;

- 提供专门的社会支持服务,帮助残障群体建立健康的婚恋关系。

“结婚可以披发吗”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实质上牵涉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与社会公序良俗的关系。从法律层面来看,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这种自由并非绝对无限制,而是在法律框架和社会道德约束下的有序自由。

在实践中,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婚姻自由、保护合法权利的社会氛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民法典》中“结婚自由”的立法初衷,确保每个人都能在法律的庇护下享有平等的婚姻自主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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